韦庭学 | 论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道德哲学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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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唯物主义语境中的道德哲学趋向
——从马克思恩格斯拒斥“道德说教”谈起
作者简介
韦庭学,厦门大学哲学系助理教授、哲学博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英美马克思主义和当代政治哲学前沿理论等,主持省部级课题多项,至今已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文史哲》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摘要: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所持的反常批判态度,引起人们对这些论断真实意图的多种猜测和解读。通过对他们的具体批判对象和面临的具体历史任务的分析可发现,马克思恩格斯只是强调“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源,但不能因此断定他们是非(反)道德主义者。马克思恩格斯道德观的基本特征主要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获得确认。历史唯物主义也支持某些抽象原则(道德原则)对调控各种社会关系的合理性,但是合理的抽象必须与具体现实紧密联系。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研究,必须挖掘以合作、团结和大公无私等为主要内容的无产阶级道德。对无产阶级道德的时代性阐释,可为思考当今世界复杂的国内外矛盾关系提供伦理基础。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道德说教”;“道德要求”;无产阶级道德
尽管国内外已经有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并不是非(反)道德主义者,但是由于人们对“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这一具有广泛影响的论断还未形成一致的看法,使它依然时不时成为“马克思主义反道德”这一论断的所谓论据。对这一观点作出进一步解释将成为推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工作。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不能只停留于论证马克思主义并非反道德这一层面,而是要对它的实质和具体内容进行澄清。长期以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原理是人们认识马克思主义伦理的重要依据。如果作为道德的“上层建筑”只是“经济基础”的衍生品,那么道德的客观性何在呢?要回答这一问题,不仅要深入文本找到马克思恩格斯对上述原理的具体运用和解释,也要借助于一般伦理学和道德社会学的理论资源。此外,无产阶级道德是推进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资源。恩格斯虽然在《反杜林论》和其他文献中提到了无产阶级道德,但没有对其展开充分阐述,系统论述无产阶级道德是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必要基础。
一、马克思恩格斯在何种意义上反对“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历程中,人们对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的观点进行过多种解读。为了弄清他们的真实想法,笔者认为有必要回到具体文本当中,通过考察他们当时的写作背景、面临的具体问题以及采用的叙述方式等,准确把握这些表述的真实意图。“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比较集中的论述。其中大多数文段与施蒂纳联系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批评施蒂纳诉诸“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时说道:“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施蒂纳却大量地进行道德的说教。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例如你们应该彼此互爱呀,不要做利己主义者呀等等。”在他们看来,共产主义者依靠自己的历史作用攻击产生愿望或思想的物质基础,使正在僵化的愿望和思想的重新融化得以真正实现,“而不再是‘截至’施蒂纳为止的一切伦理学者所做的无力的道德说教”。他们反对“施蒂纳把道德说教看作实在的行动”。在论及“道德要求”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常常用“保守”“伪善的”“幻想”等语汇来形容。
从上述引文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几乎完全在批判、否定和消极的意义上看待“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故此,在西方学界的某些学者看来,这些文字是证明马克思主义反道德的有力论据。维尔纳 ·桑巴特1892年在一篇文章中对马克思主义和他所谓的“伦理社会主义”进行对比时曾指出:“马克思主义由于它反伦理的倾向而有别于所有其他的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自始至终,整个马克思主义里没有一点伦理学,因此也就没有伦理判断,同样也没有伦理要求。”罗伯特·塔克也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内容……被认为是不存在的。”到20世纪80年代,艾伦·伍德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者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以及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等著作中对道德的其他论述,宣称“从我们所考察过的文本来看,我认为,马克思显然把自己看作是道德的批评者或反对者,不仅是错误的道德观念或资产阶级的道德意识形态,而且是所有道德的批评者或反对者。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是一个反道德主义者”。这一主张成为后来“马克思与正义”之争中的“塔克-伍德”命题的重要基础。
与上述国外学者的观点不同,国内大多数学者主要是基于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进行辩护的立场对这些论述进行了阐释。例如,尚实结合《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三条对教育的论述,指出马克思不主张向人们提出道德要求的主要原因是“他认为向人们提出道德要求是以承认人们之间的不平等为前提的”,而马克思并不认同“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高出于社会之上”的观点。但是这并不能证明马克思反对一切形式的道德要求和道德教育,“合理的社会或国家应该是‘相互教育的自由人的联合体’”。宋希仁则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关系,特别是施蒂纳在他的“唯一者”基础之上所构建的理论的考察,指出“他们(马克思恩格斯)要否定的是那种近乎宗教信徒宣传教义式的道德说教,而不是指任何道德宣传和道德要求”。
笔者认为,无论是主张马克思主义拒斥一切道德,还是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只反对部分道德,都没有揭示出“不进行道德说教”和“不向人们提出道德上的要求”只是他们在特殊情境下用于区分各种空想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标识。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只有革命行动才能通达共产主义。由于道德说教可能会使人产生“笔不仅比剑更有力量,而且可以消除对剑的需要”的错觉,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反对青年黑格尔派用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代替革命行动的企图。只有深刻把握马克思恩格斯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以及无产阶级革命理论,才能进一步理解他们不进行“道德说教”的真正意图。
由于马克思恩格斯批评的核心对象是施蒂纳,所以我们需要从他们对施蒂纳的批判开始。施蒂纳不满于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成员对人的本质及人的解放路径的理解,批评费尔巴哈对人的理解“只是一个幽灵、一个思想、一个概念”。他认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对人的本质的设定“比以往的那些抽象更坏”。因此,他用“自我”“唯一者”取代历史中关于人的各种概念,并试图以此为基础阐释人的自由和解放问题。“自我”的最大特征是利己主义,它把国家视为自己“最大的敌人”。施蒂纳由此完全否认政治、道德、法律和习俗的作用,把他的“唯一者”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施蒂纳虽然宣称道德和政治等传统因素对人的自由完全不起任何作用,但“唯一者”需要一个联合体,而这个“利己主义者的联盟”必须建立在一种爱的原则之上。这个联盟的目的不是革命,而是暴动与反抗。值得注意的是,施蒂纳所理解的暴动并不是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武装行动,而只需“进行对话、说理,最多是争辩,就可以完成”。马克思对此进行评论时认为:“暴动什么都是,但只不是行为。”换言之,就其实质而言,施蒂纳依然是在进行“道德说教”并提出“道德要求”。施蒂纳的观点蕴含着如下基本主旨:“对革命任务的任何服从,都必须建立在人们对戒律的神圣性的信念之上,而这正是人们最需要克服的。革命组织是追求狂热、道德和贬低个体价值的代理机构,和国家一样,它也必须诉诸集体。在屈服于革命热情或革命目的时,人们只不过是在用一种形式的屈服和自残换取另一种形式的屈服和自残。”由于施蒂纳排斥革命,而马克思恩格斯坚信只有革命才能通达新社会,并且担心道德说教会影响无产阶级革命进程。这种忧虑的存在,促使他们通过对施蒂纳和其他青年黑格尔派成员的批判澄清革命动因以及革命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就本文所讨论的主题而言,马克思恩格斯对革命问题的论述可以简单概括为如下两个方面:
其一,无产阶级贫困化是革命的导火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由贫困导致的欲望和需要得不到满足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源。但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是,欲望和需要也不是在任何状况下都能成为人们采取行动的根源。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曾作出明确的说明:“欲望是否成为固定,就是说它是否取得对我们的无上权力……这决定于物质情况、‘丑恶的’世俗生活条件是否许可正常地满足这种欲望,另一方面,是否许可发展全部的欲望。”在他们看来,人的肉体(相对于精神)、欲望和需要并不是异于人的东西,是完整的人的一些不可或缺的自然属性。当人们的“生活条件”无法正常满足欲望,或者不能使人的全部欲望获得全面发展时,欲望就变成一种压倒性的力量影响着人们的行动。特别是当一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无法正常满足自己的欲望时,这时就会出现促使社会变革的力量。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无产者是社会的牺牲品,“他(们)在本阶级的范围内没有机会获得使他转为另一个阶级的各种条件”,所以他们只能把自己与他们所处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对立起来,试图通过推翻现存的制度和国家,让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个性得以确立。换言之,当无产者看不到希望的时候,他们只能铤而走险,以革命的方式推动社会的革新。根据一些研究者的考证,为了论证贫困化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源,马克思“决意要找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状况恶化的残酷趋势”,为此甚至故意忽略某些历史阶段下工人状态正渐渐好转的事实。
其二,道德与美好蓝图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动力。马克思恩格斯并不主张用某种道德理论去武装无产阶级,从而让他们采取推动社会变革的革命行动。他们批评施蒂纳关于“那些进行革命的个人都是由一根观念的带子联结在一起的,他们‘举起盾牌’只是为了吹嘘新的概念、固定观念、怪影、幽灵这样一些‘圣物’”的观点。当他们说“不进行道德要求”“不进行道德说教”时,只是想表明正义、平等或者任何别的道德观念不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源。因为在他们的理论视野中,道德理论和准则作为“普遍的东西”,只是产生于“私人利益”之中,它们不能作为“一种具有独立历史的独立力量而与私人利益相对抗”,因而也将会在实践中“产生了消灭,消灭了又产生”。换言之,是“生活创造了原则”,而不是原则创造生活,因此,产生于特定历史阶段的“原则”并不是无产阶级革命动机的来源,也不足以创造新的历史。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把批评的矛头直指施蒂纳,但是从他们对其他空想社会主义者试图通过宣传和呼吁的方式实现社会和平转变的评论中可以进一步证明道德说教的弊端。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对圣西门、傅里叶和欧文拒绝革命,而只想通过宣传和呼吁的方式让人们承认“最美好的社会的最美好的计划”表达了不满。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共产主义革命并不是和‘社会天才的发明才干所创造的那些社会机构’相适应,而是和生产力相适应的”。他们还对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的门徒呼吁资产阶级大发善心和慷慨解囊以帮助他们用实验的办法建立各种理想的社会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认为这一做法只会逐渐地堕落到“反动的或保守的社会主义者的一伙中去”。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担心道德呼吁的调和立场不利于阶级意识的培养,会削弱阶级斗争,阻碍无产阶级革命的进程。
上述分析证明了如下的论断:即使社会的革新符合更高的道德伦理要求,但是社会变革的动机并不主要是来源于道德和伦理准则所能激发的力量,而是受人们的利益和欲望所驱使。这应当是马克思恩格斯宣称共产主义者“不进行道德说教”“不进行道德要求”的意图。但是, 不主张对人们进行“道德说教”和“道德要求”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恩格斯不会作道德判断,也不影响他们对各种不道德现象的评论。马克思恩格斯的道德观可以在历史唯物主义中获得解释,因此需要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对其进行分析。
二、历史唯物主义中的伦理面相
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伦理与道德可以从马克思的如下论述中呈现,即“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这种看待道德的方式一方面强调了经济条件和具体社会情境对于道德准则和伦理判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否认道德绝对主义的合理性。马克思对绝对主义的批判,集中体现在他对经济规律的看法中。他在总结自己分析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认为,这一方法目的是“发现他所研究的那些现象的规律”,特别是“通过准确的科学研究来证明社会关系的一定秩序的必然性”。但是,马克思并不认为存在着能够解释过去、现在和将来的普遍规律,而是认为“每个时期都有它自己的规律…… 一旦生活经过了一定的发展时期,由一定阶段进入另一阶段时,它就开始受另外的规律支配”。换言之,这些规律之间是不可还原的。
马克思的上述思维方式不仅适用于解释经济规律和原理,也同样能用于分析各种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根据这种思维方式,社会伦理状况是会出现发展变化的,相应地,社会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也会产生变化。例如,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说:“琼斯(Richard Jones)很好地论述了,怎样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变化,经济关系以及与此相连的国民的社会状况、道德状况和政治状况,也都在发生变化。”由此可见,马克思十分赞同琼斯的观点,认同社会生产力的变化会造成道德状况的转变。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分析了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以及财富积累的增加,资本家的道德观念和准则是如何变化的。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的历史初期,古典资本家被致富欲所支配,他们遵循的是基督教的禁欲美德,因此贮藏货币、勤俭节约成了他们所倡导的道德行为;随着信用制度的出现,高消费的能力成了生意人获取信贷的重要手段,这时,禁欲的美德被慷慨大方的品质所取代。
恩格斯也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对道德、伦理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论述。针对一些理论家主张历史唯物主义否定道德、政治和宗教等因素的社会功能,只强调经济的决定性作用的观点,恩格斯强调,“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是政治等等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的作用”。恩格斯在此虽然没有提到道德、伦理这些范畴,但是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上层建筑概念的论述来看,他显然承认伦理、道德的作用。而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对道德、伦理问题进行论证,则需要直面真理的确定性或思维的至上性问题。如果认识是相对的,知识只限于一定的时代、国家和民族才具有效性,那怎么会存在诸如“二乘二等于四”“人不进食就会死”“巴黎在法国”等这些确定无疑的真理呢?对此,恩格斯把人类的认识领域分为研究非生物界的精密科学、研究活的有机体的科学以及历史科学三个领域。从论述来看,他承认确定性知识的存在,但认为三个领域的确定性知识存在递减之势。其中,历史科学涉及人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和观念上层建筑的研究,与前面两个领域相比,“人类历史领域中的科学比在生物学领域中的科学还要落后得多”。他反对那些试图把道德教条当作永恒的准则无差别地强加于一切民族、国家和时代的做法,主张道德归根到底是特定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因此,当人们回顾历史的时候会发现,在每次历史巨变发生之后,旧社会中一些获得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变成了新社会的障碍,并且在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下发生或缓慢或急剧的变化。例如,在考察人类社会从原始狩猎社会向农耕社会转变之后人们发现,“勤奋比勇敢更重要,节俭比暴力更可取,和平也比战争更加有利可图”。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过去的道德像一次性物品一样用完就被丢弃。恩格斯认为,在特定社会和特定时代都会存在多种道德观念并存的局面。例如,当时欧洲部分“先进国家”中就同时存在封建的道德、资产阶级道德和无产阶级道德,只是各自在合乎真理和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方面不同而已。恩格斯还论证了平等的观念是如何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迁而产生变化。例如,资产阶级孕育于中世纪的封建等级制度中。随着海上航路以及黄金、白银在欧洲泛滥,手工业生产逐渐被工场手工业生产所代替,而伴随着贸易交往扩大的是人们对行动不受限制和占有商品的要求。为了对抗行会束缚和各种封建特权,对于资产阶级而言,“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是首要的和愈益迫切的要求”。这些要求也将因为新的生产方式和交往范围的扩大而超出个别国家的界线,成为普遍的人权主张。伴随着资产阶级及其要求的还有无产阶级及其要求。然而,无产阶级认为平等不应当只局限于国家和政治领域中的平等,还应当在社会、经济领域中实行平等。无产阶级的平等观是对社会不平等、有产者与无产者以及富人和穷人对立的自发反应,最终它“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故此恩格斯总结道:“可见,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条件,而这种历史条件本身又以长期的以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说它是什么都行,就不能说它是永恒的真理。”
综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基本观点来看,历史唯物主义致力于对各种绝对道德真理的批判,并为各种道德观念的起源和流变提供论证。对这种观点的最大诟病是它可能会诱导人们否定道德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支持道德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对此,曾有学者提出了反对的意见。例如,凯·尼尔森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支持的是一种语境主义(contextualism),它由此与伦理学中的某些强制力的客观主义相兼容。”所谓语境主义,当它被用于道德时是这样的一种主张,即“道德要求几乎毫无例外地随语境而发生较大程度的改变。……对或错、善或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客观情境决定的”。由于不同的生活情境造就人们的不同期望,因此,在特定情境下正当的行为换到别的情境后不一定正当。例如,长时间被困在严寒之地可能会导致一个人死亡,在这种情境下如果不去帮助一个车子抛锚的人将会是一种严重的不道德行为,但如果这种行为发生在气候温和的安全地带就不是严重的不正当行为。如此一来,语境主义的解释可以使历史唯物主义免受道德相对主义的责难。决定道德具体内容和形式的具体物质条件和现实生活(语境)是客观的,因此由语境所决定的道德主张和判断是客观和确定的,不会因判断者所持观念的变化而改变。笔者认为,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的伦理观与韦伯和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和道德社会学在方法论上具有一致性。他们都愿意将宗教和道德观念“锚定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具体现实之中,强调观念的东西与财产和生产关系的紧密关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只满足于对道德观念、范畴和规范作出纯粹的描述甚至否定道德的客观性。布格勒在对涂尔干进行评论时曾指出,道德社会学不仅对道德的本质进行解释,也致力于分析道德的社会功能。换言之,尽管在道德社会学中,各种观念、范畴和规范只是社会和经济关系的因变量,但观念、范畴和规范也是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整合的一种重要资源,并因此而具有规范性特征。同样,这样的观点也适用于马克思主义。作为无产阶级理论武器的马克思主义,其伦理观的规范性维度应当在无产阶级道德中得到呈现。
三、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当代构建
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中,关于共产主义道德的探讨是一个重要的内容。但是,更为重要的是要思考在一个物质匮乏依然存在以及国内、国家间各类矛盾难以恰当处理的当代世界,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出发能够提供何种道德观念?为了克服任意性和独断主义的风险,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当代构建必须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文本的相关论述及其所体现出的基本主张为基础。就此而言,我们认为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无产阶级为了革命的胜利而表现出来的兄弟情谊和团结、合作以及自我牺牲精神等,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研究的重要文本和思想依据。
在从自在阶级转向自为阶级的过程中,无产阶级逐渐形成了包括道德观在内的观念层面的内容。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未曾对无产阶级道德进行系统论述,但是从他们对无产阶级运动的相关论述中可略有所得。例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写道:“当共产主义的手工业者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首先把学说、宣传等等视为目的。但是同时,他们也因此而产生一种新的需要,即交往的需要,而作为手段出现的东西则成了目的。……交往、联合以及仍然以交往为目的的叙谈,对他们来说是充分的,人与人之间的兄弟情谊在他们那里不是空话,而是真情,并且他们那由于劳动而变得坚实的形象向我们放射出人类崇高精神之光。”在此,我们看到交往、合作、兄弟般的情谊以及崇尚劳动的精神在工人阶级中获得展现。更为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东西伴随着革命斗争形势的发展变成了目的。对此,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论及工人为维护经济利益而展开斗争时提道:“反抗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工资,后来,随着资本家为了压制工人而逐渐联合起来,原来孤立的同盟就组成为集团,而且在经常联合的资本面前,对于工人来说,维护自己的联盟,就比维护工资更为重要。”无产阶级联盟还不同于农民和资本家联盟。马克思曾把法国农民比喻为马铃薯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认为只有被强于他们的力量放进“口袋”中的时候才能被动团结合作。产业工人由于被资本主义制度连根拔起,因此没有任何分裂性的财产制度阻止他们团结。在共同的处境之中,他们逐渐培育起了共同的世界观。因此,无产阶级的伦理观不是灌输的结果,他们之间形成的团结协作、兄弟情谊和共同体意识是由共同的生活所塑造的。《共产党宣言》关于“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经典论述也体现了无产阶级大公无私和团结合作的精神。有研究者把这种伦理观称为“唯物主义伦理”,并认为在这种伦理的制约下,“不是一种更强的力量,也不是一个权威的声音控制我们的倾向,而是我们的各种活动……之间的关系,因为它们是由我们的生活方式塑造并获得展现的……‘社会主义的约束’(socialist restraint)将是公共的、富有生产性、友爱和商谈的倾向高于令人反感的分裂(包括道德的)活动和动机”。
此外,马克思在谈到剥削时常常用到“窃取”“抢劫”“盗窃”和“奴役”等字眼。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认为“逐年都在增长的剩余产品的一大部分”是“窃取的”结果,因为它“不付等价物”;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他说“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而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雇佣劳动制度是奴隶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年来国内外学界关于“马克思与正义”之争中,有些学者认为“虽然马克思有一种规范观点或一种实践理性形式,但它在本质上不是道德的”。例如,有人试图论证马克思用“盗窃”“战利品”“篡夺”“抢夺”“榨取”和“抢劫”等词汇来形容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时,“‘仅仅是纯粹的修辞’‘进行比喻’或‘说得不太准确’以及对于他本人观点的错误表达”,它们不足以形成判断道德对错的依据。艾伦·伍德则以轻蔑的口吻把人们之间的团结合作、人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类需要的普遍满足等主张称为“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在他看来,这些价值观念只属于“非道德的”善,而不是“道德的”善。对于“非道德的”善恶与“道德的”善恶的差异,可从伍德的如下论断找到划分依据,即“马克思从未曾讲过,由于人们对其葆有权利……所以应当提供给人们的这些善……他显然相信他所诉诸的善的明显非道德价值”。可见,伍德在此追随某些主张自然权利学者的脚步,把权利是否被保护或侵犯视为道德善恶的重要准则。在他们看来,由于自然权利是能够确保人之为人的重要依据,因此它具有广泛的普遍性。即使在强大的社会压力面前,道德主体的权利主张也应获得保护。因此,只有涉及权利的东西才能与道德产生关联。
伍德似乎把底线伦理等同于道德的全体,并基于这一观点判定马克思拒斥所有的道德。然而,无论在现实经验生活还是伦理思想理论之中,我们都可以看到,除了底线伦理之外,道德理想(崇高道德)也是道德的重要领域。在西方主流法律、道德理论研究当中,研究者们对“源于权利的道德”和“并非源于权利的道德”进行了区分。例如,格林曾将义务的全部领域划分为不包含任何权利的道德义务、包含道德权利的道德义务和包含法律权利的法律义务。这就意味着并非每种道德义务都对应于某种权利。哈特也认为:“道德不只包括社会群体生活中承认的义务和责任。……有许多类型的道德超越了特定社会成员所共有的道德。”在哈特看来,道德义务和责任与人的权利相关联,是确保基本社会生活顺利运行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博爱、宽容、勇敢、节制等也是道德领域中的美德,是值得提倡和追求的道德理想。佩弗在对伍德的观点进行评论时曾善意提道:“我们应当非常谨慎地把认为马克思并不将其规范观点建立在权利和正义观念之上的观点,与认为马克思并不将其规范观点建立在任何道德规范之上的观点区分开来。”据此,笔者基本认同凯·尼尔森的如下论断,即“可能存在一个简单得多的方式来为马克思主义的道德主义辩护,即不要在道德慎思中给自然权利留出核心位置,甚或任何位置,而只需强调资本主义所带来的各种伤害、不必要的痛苦、不平等现象、对自主和友爱的破坏,以及对人类繁荣的阻碍”。
从马克思对无产阶级道德的论述以及道德的全体内容来看,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在道德理想领域比较易于获得其合法性的证成。其中,团结、合作、宽容、人的自我实现等主张是构建当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基础。
四、结语
柯亨(G.A.Cohen)在评论马克思恩格斯和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区别时曾说道:“这些社会主义者(空想社会主义者)之所以是空想家,是因为他们对如何实现社会主义缺乏可行的构想。”为什么说他们“缺乏可行的构想”呢?概观各种空想家的社会理想,从傅立叶的法伦斯泰尔到欧文的社会主义新村,再到施蒂纳的“联盟”,他们大多诉诸慈善和爱等各种道德手段。而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通过道德鼓吹和宣扬是无法通达社会主义的。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马克思正是在这一点上批评空想社会主义者并表明“共产主义者根本不进行任何道德说教”。如果据此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反对所有的道德,则是对他们的误解。马克思主义道德观体现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历史唯物主义只能使道德伦理问题获得描述性的认识。如果避开严格的因果决定论解释,历史唯物主义也可以对道德的规范性和客观性进行说明。以合作、团结和人的自我实现为主要内容的无产阶级道德不应被束之高阁,而是应当成为人们思考和处理现今国内外诸多现实问题的重要依据。
就国内而言,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展开,当代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竞争的普遍化,价值冲突和社会冷漠现象时有发生,凝聚人心的社会纽带有时变得十分脆弱。在改革开放政策创造巨大物质文明的奇迹过程中,贫富分化依然是困扰着中国的重大问题。多种矛盾的叠加极易激化矛盾、使社会处于分裂风险之中。因此,以团结、合作、包容的理念为基础,提高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上的共通感,将有助于弘扬积极、健康的价值观。
在国际层面,以团结、包容、反对剥削和人的自我实现为内容的马克思主义伦理观可以为关于全球合作和全球正义的讨论提供理论资源。在许多自由主义理论家的视野中,团结和博爱等观念由于更多地受非理性因素的约束只适用于解决私人事务,而难以进入公共领域指导制度设计或规则制定。因此我们看到,在西方学术文献中,与自由、平等和民主这些范畴相比,这些概念似乎处于“失宠”的地位。然而在全球化进程中,环境污染、气候变化、资源短缺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问题已经超过了民族国家和代际的界限,成为人类必须齐心协力才能解决的问题。随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影响的扩大,团结、合作甚至妥协将成为规范性的价值理念,像自由、平等和民主范畴一样,重新回归国家制度和公共生活,成为思考国家和人类命运的重要理论资源。
原文刊发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马克思主义研究》专栏,第9—17页。因篇幅问题,注释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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